攜爐郊野公園煮食推跌漁護職員 男作曲人生日認罪還柙候判

政府去年因應疫情關閉郊野公園的燒烤地點及營地,34歲男作曲人在清水灣燒烤場燃點煮食爐被票控,繼而揮舞鐵管恐嚇漁護署人員,糾纏間推跌對方被控。被告早前承認傳票控罪罰款500元,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阻礙公職人員、普通襲擊及2項刑事恐嚇共4罪。辯方求情指有廣為人知的音樂人撰文指被告為人並不暴戾,被告今天生日,卻要到法庭認罪,相信會令被告畢生難忘。案件押後至8月4日於東區法院判刑,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,期間被告須還柙看管。

案情指,2名漁護署人員吳嘉雯和杜慧妍當日早上約9時35分在清水灣郊野公園巡邏,因早前曾發生火災,故不准市民攜帶煮食爐入內,該處亦不准露營。2人看見被告偕女朋友露營,警告後其女友收拾帳篷,被告則反而燃點煮食爐,2人遂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以便票控。被告拒絕,提議到斜坡上風箏區出示,2人隨被告到風箏區後被告再次拒絕示證。10時許2人跟隨被告到燒烤區時,被告仍然拒絕示證,突然從後褲袋取出一支30厘米長鐵管向天揮舞,使2人受驚。2人打算上前制服被告時,吳失平衡跌倒,起來用左手捉住被告時被推開,再次失足倒地。2人最終制服被告,期間被告一直掙扎,吳身上數處輕微瘀傷擦傷。

辯方求情指被告及早認罪,非常有悔意,解釋當時被告非故意傷人,僅打算推開對方,事後深感過意不去,亦為自己行為感到羞恥,希望鄭重向2人道歉,自言當時如有足夠同理心則不會鑄成大錯。辯方續指有廣為人知的音樂人為被告撰寫求情信,指被告為人並不暴戾,相識多年友人亦指事件與被告性格不符。辯方最後提到被告今天生日,卻要到法庭認罪,相信會令被告畢生難忘,希望獲准保釋候判。裁判官劉淑嫻拒絕,指出有公職人員執勤時受襲,法庭須嚴肅處理,終將被告還柙,索取報告量刑。

被告陳瑋洛承認於2021年11月25日,在將軍澳清水灣郊野公園風箏區,阻礙漁農自然護理署農林助理員杜慧妍執行公務;同日在上述燒烤場,襲擊女子吳嘉雯;及威脅上述吳、杜兩人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,意圖導致二人不要求其提供身份證及作出票控。

喜歡我們的文章嗎?按個讚吧!

關 閉 視 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