隸屬國安處的休班男警員,涉偷拍女子裙底被捕,遭帶返尖沙咀警署。他在警署內疑情緒激動,涉企圖搶槍,即場被制服。休班警被控非法拍攝及觀察私密部位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,案件在裁判法院提堂時被拒保釋,他今(28日)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,法官黎婉姫聽取陳詞後,拒絕其申請,休班警需繼續還押。
被告高振宗(39歲,警員)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,及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。被告今申請保釋時,未有律師代表。而他的案件將於3月13日,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。

尖沙咀警署發生搶槍案,涉案休班警被捕後鎖上手銬、黑布蒙頭被送院治理。(梁偉權攝)

被告高振宗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。
控罪指,被告於2025年1月15日,在港鐵尖沙咀站E7扶手電梯,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,為了從該女子X的衣服下方,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,即操作設備的情况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,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,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,及不理會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女子X 同意。
被告另被控於同日,在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內,企圖無牌管有槍械,即一枝警槍。
案件編號:HCCP 65/2025
原文網址: 國安處休班男警涉影裙底及搶警槍被控 年廿九高院申保釋被拒 | 香港01 https://www.hk01.com/article/1098283?utm_source=01articlecopy&utm_medium=referra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