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息指,房委會擬於年底公布重建彩虹邨,預計將會分期清拆,涉及11座樓宇,共7,400伙單位受影響。
身兼房委會委員的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,目前是彩虹重建的「黃金時間」,他預計,由房委會由公布至首批居民遷出,需要兩至三年,屆時附近已有適當遷置資源,包括最快2025/26年落成的觀塘宏照道公營房屋項目,以及黃大仙舊樓清拆重建後的公屋單位,預計可合共提供約7,000伙單位,悉數接收重建戶數目。
招國偉表示,彩虹邨重建所需時間,需要視乎接收單位的情況,估計清拆「兩、三期係基本數」。招國偉估計,彩虹邨居民遷置的地方可有兩個選擇,其一是附近的觀塘宏照道公營房屋項目,位處彩虹邨斜對面,預計2025/26年落成,可提供4,100伙單位;其次是黃大仙美東邨美東樓及美寶樓清拆重建之後,預計可於2027/28年提供2,900伙單位。
他預計政府年底公布重建之後,仍需經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討論細節,包括「提早搬遷計劃」安排、商鋪賠償等,一般房委會需要36個月時間之內處理所有受影響住戶的搬遷安排。以過去例子而言,白田邨則由宣布直至展開重建只要需要24個月。他指,附近的遷置資源又適當利用,相信這亦是房委會考慮在這個時機重建彩虹邨的原因之一。他希望政府可以爭取契機,於宏照道公營房屋項目落成之前展開重建,「如果過咗呢個黃金時間,日後再重建都係比較難。」
立法會議員陳學鋒指,以單位數目相若的華富邨為例,重建工程分三期進行,亦需花近20年時間。他估計,由於重建牽涉安置居民的安排,房委會很大機會考慮樓宇的單位數目分期清拆,樓宇較少的區域則會列為率先重建的地方,根據發展地域的先後次序安置居民,逐步騰空地方重建。
彩虹邨樓宇於1962至1964年之間分期落成,樓齡已達60年。他說,一般「石屎」50年之後,樓宇結構安全質素會逐漸下降,故此政府應為全港所有50年樓齡以上的公共屋邨樓宇進行研究,納入重建考慮,分階段推展,才有助於改善居民的居住環境。陳學鋒認為,彩虹邨如今才開始考慮重建,已經算遲:「成個重建過程可能牽涉20年,如果50年開始研究,直至佢完全安置完成,其實已經啱啱好70年樓齡。」
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、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梁文廣則指,彩虹邨樓宇經常出現滲水石屎塌下問題,重建工程拖太久未必是好事,分期清拆只是「冇選擇之下一定要做重建可以用到嘅一個選項」。他說,房委會通常會根據勘察結果,視乎樓宇情況及維修成本,決定重建的先後程序。
房委會回覆查詢表示,因應去年施政報告,房委會正積極在目前正進行及規劃中的10個重建計劃以外,再選出多一條公共屋邨展開重建研究,待有結果會適時公布。房委會指,一直按其政策和4個基本原則,包括樓宇的結構狀況、修葺工程的成本效益、重建屋邨附近是否有合適的遷置資源,以及原址重建的潛力,就實際情況謹慎考慮是否重建個別屋邨。